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审计处网站管理、监督和维护,确保网站安全运行,规范网络管理人员的行为,明确和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根据《燕山大学网站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16〕295号) 等有关规定,结合审计处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管理范围与职责
第一条 作为部门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审计处网站应客观、真实、快捷地反映审计处各项工作动态以及审计规章制度的宣传,更好的服务学校。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在审计处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及其他形式的信息。审计处依据本制度对本部门内部网站的信息实施管理、监督和维护。
第三条 审计处负责人作为网站负责人,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网站规划、建设及网站信息审核等工作。
第四条 审计处设网站应急联络人,并确定专人担任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日常管理,主要包括信息编辑上传、日常更新维护、账号密码管理、根据学校要求参与网络有关工作等。
二、信息采集
第五条 网站的主要栏目分为: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审计资讯、工作流程、审计资料下载等。
第六条 网站信息采集包括:
(1)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项目通知公告、公示信息。
(2)年度审计工作会议、学校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审计进点会、配合上级部门和外单位开展工作、外出调研、培训、参加会议等。
(3)处内专题会议、业务学习,党支部活动、接待来访等。
(4)审计处制定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等。
(5)审计热点新闻、审计交流、审计制度、学习园地等。
第七条 采集信息职责分工:
(1)经济责任审计信息由项目主审负责提供,在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审前公告两个环节提供信息。
(2)其他审计项目由项目主审(或委派人员)以半年度或年度为单位统计数据并提供项目一览表。
(3)基建全过程跟踪审计以及其他基建、维修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或委派人员)按季度或半年度汇总并提供项目一览表。
(4)年度审计工作会议、学校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配合上级部门和外单位开展工作、外出调研、培训、参加会议等由会议筹备人或主要参加人提供信息。
(5)处内专题会议、学习,党支部活动、接待来访,以及网站热点新闻、审计交流、审计制度等专栏信息主要由网站管理员负责,全处人员均有提供信息的责任和义务。
信息提供人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提供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内容言简意赅,清楚完整,不得应付、抄袭。
三、信息发布
第八条 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报送发布内容,网站信息发布必须坚持先审后发,实行信息发布分级审核制度,所有信息必须经处领导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
第九条 信息的发布应注重时效性,并且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和本部门自己整理的信息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确保文稿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
第十条 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不得发布审计项目敏感信息和属于内部资料的信息。
四、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网络管理员对网站数据、日志、文件等做定期检查,实时监测网站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理。
第十二条 网络管理员应配合学校信息技术中心的工作,积极参加各类网络安全培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部门的网络安全意识,提升网络安全水平。
第十三条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
第十四条 严禁在网站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传播计算机病毒。
五、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审计处网站管理,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